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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相关岗位面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根据《关于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各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分别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划定综合类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7.65分。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的组织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于2023年6月完成。

(三)体检的要求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手机电话有变动的,请主动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1.考生务必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9.女性考生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考生应提前持有效医学证明材料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

三、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考生按照本次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二)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乐山市教育局:0833-2435462;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33-2495062;

中国共产党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乐山市监察委员会:0833-2446627;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833-2150332;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833—2133781;

乐山市民政局0833-2133012;

乐山市财政局:0833-2402312/0833-2443097;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0833-2429252;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0833-2300751/0833-2125803;

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0833—2555838。

 

附件: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0日       

 

  • 附件: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添加日期:202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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