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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上半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资格初审结果及

考核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上半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公告》规定,现就资格初审结果及考核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79人(详见附件)。

二、考核相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

请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照《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上半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持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0227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金海棠大酒店(市中区海棠路512号)105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材料要求如下:

1.《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不得张贴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否则将审核不合格),另需再单独提供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用于张贴准考证);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可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下载打印;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下列考生,还须提供:

1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中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考核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272日(星期六)上午7:308:30(超过8:30不得入场)

报到地点:金海棠大酒店(市中区海棠路512号)105会议室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时刻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3.为避免影响考核,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持本人资格复审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考核。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5.考核前,考生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6.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核,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核: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核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资格复审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8.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核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

9.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核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10.考核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11.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核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乐山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乐山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乐山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12.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签署本次面试考核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考生如违反相关规定,需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核资格,终止考核;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3-2302116


   附件: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上半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23日        

  • 附件: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上半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xls
    添加日期: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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